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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信托书面文件应当明确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13-07-11
  签订信托书面文件应当明确哪些事项?
 
  答: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信托目的;
 
  (2)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4)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5)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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