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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信托理财可谓较为红火的词汇,很多金融机构的客户都参与其中。以收益高、门槛高、期限较长、产品结构较复杂为主要特点,涉及的业务领域包括房地产、矿业、股权、红酒、艺术品等,优势在于金融机构发行、风险控制措施明确、收益稳定、收益较高等。但对于普通投资人来说,很多人并不会解读信托理财的产品构架和风险控制,而只是将信托理财产品简单视为普通的银行理财产品来购买,这种简单认同即参与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是不够谨慎的,甚至是过于盲目的。投资人应该懂得信托理财产品如何甄选,理解产品条款中的内在含义,明确自己的风险底限,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笔者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同客户交流总结了一些经验和方法,希望能够帮助更多投资人正确认识信托理财产品,选择更适合自己的信托理财产品,做到明白投资、稳健获利。
首先针对普通投资人在选择信托理财时可能出现的误区进行分析。
正确认识信托理财
一、信托理财产品是银行理财产品
绝大多数信托理财是与银行合作,银行作为信托产品的托管银行,因此大多数客户会在银行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然而很多投资人并不能分清“银行自有产品”和“银行代理产品”的区别,很多投资人会简单认为在银行购买就是银行理财产品。其实信托理财产品和开放式基金、银保产品(银行保险产品)、定向增发理财产品、私募类产品等是一样的属性,均为银行代理相关机构销售的投资理财产品。部分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由于工作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往往为了快速销售而不提醒客户信托产品的属性,一味强调银行的品牌,这种销售方式不够客观也较为危险。一旦客户认定是银行产品,而产品成立后客户又发现不是银行产品而无法退出,这将可能产生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纠纷。所以,客户首先应该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认清信托理财产品的性质,然后再决定是否参与,切不可简单认为是银行产品而盲目投资。
二、信托理财产品是高风险产品
很多客户一看到“信托公司”几个字就会认为是民间机构,认为信托理财产品是高风险产品,其实这样的看法也是不对的。信托公司是国家正规审批和监管的金融机构,同银行一样都由中国银监会监管。信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构架是——债务性质的抵押贷款,通俗解释就是企业缺钱通过足值抵押向信托公司申请贷款,信托公司依据《信托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信托理财的实质是企业贷款,信托理财的风险控制是抵押和担保,更通俗的讲就是企业需要借款1元钱,将价值2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或股权抵押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向社会公众募集1元,通过价值2元的抵押物来确保募集1元没有风险。
信托理财产品要比黄金投资、股票投资、期货投资等价值波动类投资品种更加安全,完全可以通过完善风险控制措施使产品风险降到最低。
三、信托理财产品是简单理财产品
信托理财产品不是高风险产品,但也绝不是简单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涉及领域广泛,产品结构多种多样,涉及到的金融名词、专业术语较多,需要投资人具备一定的“产品解读能力”。
很多产品在产品投向和产品名称上看很类似,但产品结构可能完全不同,投资人一方面要学会正确提问,另外要学会要求在合同中“指认”条款细节,切不可人云亦云。
投资人需要提问的内容:
1.产品期限?有些产品写明期限,有些会写成1+1年前,或可以提前终止;
2.产品投向?要说明产品投资的项目情况;
3.风险控制?要说明通过什么手段确保产品到期安全对付。
投资人在规避误区后应该如何选择信托理财产品?
1.选择期限合适的产品
信托理财产品在期限设定上要比一般理财产品复杂一些,投资者必须明确自己资金的使用周期,有些信托理财产品标明可提前终止,这个终止权利是信托公司的权利,不是投资者的权利;有些产品标明是1+1年期,就是这个产品可能是1年期也可能是2年期,有些产品标明是1年期可提前半年结束,这样的产品其实极有可能是半年期,因为监管要求信托产品不能少于1年期,所以信托公司在产品结构上为提前结束先打好了提前量。
客户在选择产品时一方面要解读好期限的内容,另一方面一定不要选择有可能产生错觉的期限产品,例如:客户资金是1年期不用,就一定不要选择1+1年期的产品;客户资金是1年期不用,就不要选择1.5年可提前半年结束的产品,因为产品一旦延期或不能提前结束将影响客户的资金使用。
2.选择自己熟悉认可的领域
信托理财产品并非传统理财,一定是对应相关的企业或业务领域,投资人应该选择自己熟悉或认可的领域,例如:如果不看好房地产就不要参与地产信托理财产品,而且只要产品结构涉及土地、地产工程等内容的就都不要参加;如果不懂红酒或普洱茶就不要参与此类信托理财产品,因为客户熟悉才能有准确的判断和客观的理解,而一旦因冲动购买自己不熟悉不认可的投资领域,反而会在产品没到期的阶段中提心吊胆,这样的理财反而得不偿失。
3.选择构架设计合理的产品
信托理财产品的构架设计非常重要,一款好的信托理财产品一定有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但由于评判产品构架需要相对专业的知识积累,很多从业经历较短的理财人员都不能把信托产品说的清楚,所以还是建议找比较资深的业内人士帮助把关,这里举几种产品案例供参考:
(1)地产信托项目:如果是一层风险控制不能参与,就是说只有土地或只有股权抵押一项的产品不能参与;净地项目不能参与,就是这个地产项目还没有开工,这样的信托产品不能参与;期限超过2年期要谨慎参与,一款地产信托理财产品一旦时间达到3年,则说明企业方还款能力较弱,不是实力很强的表现。
(2)矿产项目:铁矿项目优于煤矿项目,因为煤矿有瓦斯爆炸的风险;露天矿优于探井矿,因为露天矿没有塌方风险;多矿联保优于单矿自保项目,因为多矿可以相互担保,单矿抵押则容易出现风险而停工停产。
4.选择抵押担保物流动性强的产品
信托理财产品以抵押担保为重要风险控制措施,抵押担保物的足值和流动性是风险控制的两个关键点,简单来讲就是担保物的价值越高越好、担保物越容易变现越好。从流动性分析,股票抵押和股权抵押流动性要强于固定资产。从价值评估分析,金融机构的股权要优于企业股权,小面积土地多地块抵押要优于大面积单一地块抵押,土地加地面在建工程抵押要优于净地抵押。
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是一个国家金融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对经济调节和合理梳理社会财富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在“十二五”经济转型期间,信托公司将有效引导社会剩余财富,支持中小企业的稳健发展。作为普通投资人一方面要客观认识信托对国家经济的重要性,一方面可以积极参与信托理财,获得较高且稳健的投资收益,当投资人在选择信托理财感到迷茫时,更建议征求专家的意见,一名资深的金融工作者会客观的分析信托理财产品的构架和风险控制,为投资人选择最为合适的信托理财产品。
作者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行长